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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2024年井控设备及内防喷工具试压认证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27
寻源有效期:2024-03-27~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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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2024年井控设备及内防喷工具试压认证项目

招标编号: ORG611720240327-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根据生产业务需求,井控技术服务中心受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的委托,需对中油海海上平台的钻井井控设备及内防喷工具进行检验认证服务,要求完成检验的设备由应急管理部认可的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中介机构出具年度检验报告。因井控技术服务中心不具备出具检验报告的资质,特申请将此检验认证业务进行技术服务外协,资金已落实。

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执行标准:

SY/T5053.2-2020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钻井井口控制设备及分流设备控制系统》

SY/T6868-2016《钻井作业用放喷设备系统》

SY/T5323-2016《石油天然气工作 钻井和采油设备 节流和压井设备》

Q/HS14035-2018《海上井控设备检验规范》。

4、服务地点:钻井井控设备检验在海上钻井平台完成,内防喷工具检验认证在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井控技术服务中心厂区内完成。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7、验收方式:检验工作完成后,依据检修结果和海上平台签订的完工资料,出具由应急管理部认可的年度检验认证报告(纸质报告、电子文件各一份)。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获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海洋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提供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海洋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须有不少于3人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井控证、无损检测证、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五小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件。

提供岗位清单,所持证件复印件、工作证明、提供至少两年社保证明。(缺任意一项视为无效)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提供已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处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交付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承诺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3-27 08:00:00 至2024-04-01 17:00: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资质条件,审核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表再购买招标文件。仅支持以转账的形式购买标书。 

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转账备注写明:管具与井控分公司招标费.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账号:10002100950430000022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

联行号:313100028014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管具与井控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通过资质审核直接汇款者,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确认招标费到账后,招标文件将按照投标报名表填写的联系方式发送。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 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邮寄方式。

3.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1.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机关楼,如因特殊原因改为线上开标,会议号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

项目联系人:王红瑞

电话:15222620373

邮箱:wanghrui@cnpc.com.cn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表选择开发票并填写开票信息,每月30日前将开具当月资料费发票。

2.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3.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项目联系人确定自取 

4.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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