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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石化公司热电部用盐酸2024年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寻源有效期:2023-12-20~2024-01-09
浏览数量: 248

抚顺石化公司热电部用盐酸2024年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XXZB-WZ-RD-2023-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热电部用盐酸2024年框架招标   招标人为  抚顺石化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盐酸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    盐酸 优等品≥31.0%,3600吨 (1年估算用量)  
使用功能:   生产原料    
技术标准:  GB320-2006中优等品≥31.0%含量规定执行。见《技术方案》      
质量要求:  GB320-2006中优等品≥31.0%含量规定执行。见《技术方案》   
服务要求:  供货单位负责运输送货,供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交货时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质量分析报告及检斤单。    
交货地点:   热电厂使用现场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按买方实际需要分批到货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当月挂账次月60%现款支付,40%5个月商业票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制造商应具备包括盐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4、经销商具备经营品种标明有盐酸且销售量满足招标数量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和具备许可范围标明有盐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授权制造商的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及制造商包括盐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5、满足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2018相关要求,满足国家《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及《烯烃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
6、列入抚顺石化公司“黑名单”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操作-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为“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 11 时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2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45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 壹 万 元(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汇款信息见第8条。
    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后,还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主控台,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完成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方为递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1 月 09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 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抚顺石化物资采购部(招标中心)                
邮    编: 113008                                     邮    编: 113006    
联 系 人:   韩文锋                                       
电    话:  024-52990850             
传    真:  024-52795588                    
电子邮件:hanwenfeng@petrochina.com.cn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606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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