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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钻采特车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寻源有效期:2023-09-21~2023-10-10
浏览数量: 421

吉林油田钻采特车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XFWZX-2023-FW-1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所属单位钻采特车维修服务。本项目为依规招标。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3158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承修单位或吉林油田生产现场;

2.1.4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框架额度范围内开工或实施的工程、服务项目,适用框架招标结果。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吉林油田钻采特车维修服务,不包括边远作业地点的现场零星碎修以及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钻采特车是指《石油天然气行业设备分类与编码(第五版)》钻采特车中,除辅助式不压井作业设备、独立吊臂式不压井修井机以外的其他钻采特车的台上、底盘车部分,但不包含独立集成式不压井修井机的带压作业井口装置及控制部分;包含泥浆泵(组),动力水龙头、液压顶驱及其动力系统。

2.2.2标段划分:两个标段;钻采特车(改制企业)、钻采特车维修服务。

2.2.3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

(1)第一标段(钻采特车维修服务,改制企业入围):依据所属各单位上报的实际需求,依据《吉林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预留工作量预计2458万元(不含税)。改制企业只排名不分配工作量。

(2)第二标段(钻采特车维修服务):依据所属各单位上报的实际需求,共计工作量预计700万元(不含税)。招标的工作量已按《吉林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去除分配给改制企业的工作量。改制企业只参与本次招标排名,不参与本次招标工作量的分配。(工作量分配的排名按照去除改制企业后的排名)

第一名:吉林油田工程技术服务公司300万元:

第二名:长春40万元、英台80万元,合计120万元;

第三名:乾安60万元、新立50万元,合计110万元;

第四名:新木90万元;

第五名:红岗80万元。

 当中标人数量少于5个时,从第一名依次顺序分配剩余工作量。

2.2.4中标人数量:第一标段:仅限吉林油田改制企业投标,不受商务资质要求及技术资格要求的限制。根据评分结果,进行排名。

第二标段:限吉林油田改制企业以外单位投标。假设有效投标人个数为n,当n为6个及以上时选取5个;当n小于6个时,取n-1个,其中n等于或少于3个时,重新招标。

中标原则:根据评分细则,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分数相同的,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仍相同,按照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格条件

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2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1 安全

3.2.1.1 安全管理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即可。

3.2.1.2 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2.1.3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提供有效的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2.1.4 设备检验合格证。提供桥吊等特种设备出厂合格证或在有效期的检验合格证。

3.2.1.5 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1.6 职业健康。提供焊工等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名单和职业健康体检记录,焊工等接触职业危害人员不得有职业禁忌或职业病。

3.2.1.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2.1.8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

3.2.2 质量

3.2.2.1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2.3 专业

3.2.3.1 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3.2 提供人员清单及相应资格证。维修工人不少于6人;质量检测、检验人员不少于1人;配备电工、焊工、起重工工种人员;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人员职务清单)

3.2.3.3 投标人拥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自有厂房或场地、租赁厂房或场地不得有权属纠纷。厂房面积≥500m2,场地面积≥1000m2。(自有厂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如果房屋抵押,则需提供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查档证明扫描件;厂房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扫描件,以及租赁相对人的加盖公章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如果房屋出租方为自然人的,则提供加盖自然人名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扫描件,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同时提供税务局开具的房屋租赁缴税发票扫描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的厂房,须提供由房屋产权管理等政府部门开具的证明扫描件。);(自有场地须提供《土地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如果场地抵押,则需提供由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查档证明扫描件;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扫描件,以及租赁相对人的加盖公章的《土地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如果场地出租方为自然人的,则提供加盖自然人名章《土地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扫描件,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同时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场地租赁缴税发票扫描件。)

3.2.3.4 配备自有起重设备(桥吊、汽车吊或其它起重设备)、空压机、水电焊、检测设备及仪器、维修工具。(提供设备采购发票扫描件及实物照片)

3.2.3.5 至少自有1台现场救援服务车辆。(提供车辆采购发票扫描件及实物照片)

3.2.3.6 承诺大、中、小修一次出厂修理质量合格率100%,返修率不得大于2%。

3.2.3.7 提供维修设备入厂检验、出厂检验制度。

3.2.3.8 提供零部件及材料供应商审核、评价制度和标准、合格使用名录、零部件及材料入厂检测报告。

3.2.3.9 承诺满足维修技术要求。

3.2.3.10 废油处理,投标人提供环保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4.6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5公共条款

3.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5.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5.9  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上年度”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3年09月20日至 2023年09月25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技术资料领取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技术资料    /     (是/否)保密。如需保密,应签署保密协议。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年 10月10日08时 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5.3.1投标人足三家时,正常开标。

5.3.2集团依规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二次以上采用)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王先生6258814/丁先生6258554/杨先生6258815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219号

邮      编: 138000

联  系  人: 班先生

电      话:0438-625898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共享服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徐女士/朱先生

电      话:0438-6278507 /6278536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

8.其他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共享服务中心

   2023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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